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二、凡查阅档案应当先办理登记手续,必须按单位证明或有效身份证明,并注明利用者身份和使用档案的目的、范围。 三、外单位需要查阅技术档案的,限在本馆内查阅,原件一般不借出馆外,有特殊情况需要借出,经主管负责人同意,办理外 借手续后方可借出,时间不超过一星期。借用者要妥善保管,不得有破损和缺页。 四、查阅档案时,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涂改、勾划或刪、增、抽、拆、摘录材料。查阅有密级的档案,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 般不得拍照和复制,确因工作需要的,要办理审批手续。查档者应将查阅结果反馈本馆工作人员。 五、凡不符合规定手续的,一律不予查阅和借出档案资料,凡未整理完毕或归档的档案资料,向外一律不予阅档。 六、凡借看照片档案,一律在档案馆内查看,不得擅自抽拿照片。 七、为确保档案资料安全,查阅者严禁吸烟。 (责任编辑:江都区城建档案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