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 1、填写登记《建设工程与档案概况表》; 2、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3、领取《建设工程档案移交须知》。 二、建设过程中: 1、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档案,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汇总和报送; 2、施工单位配备专人负责收集、保管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按规定编制单体工程和总体工程的竣工图。 三、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十五天,提请档案馆对该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的,由档案馆出具《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预验收意见书》; 2、建设单位与质量监督站确定竣工验收时间; 3、档案馆参加竣工验收,检查档案整改完善情况; 4、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十五日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进行工程备案。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向档案馆报送完整的工程档案; 5、档案馆出具《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列为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核查材料。 江都区城建档案馆 (责任编辑:江都区城建档案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