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区行政服务中心城建窗口对前来办件的每一家建设单位充分做好工程电子档案报送的宣传工作,耐心做好指导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贯彻实施。城建窗口在建设单位点击“江苏省城建档案报送系统”、“责任书签订”,输入报建工程信息,打印《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盖章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全省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将工程电子档案报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预验收,未报送电子档案的,不予预验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得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责任编辑:江都区城建档案馆) |